交通部公路總局重申為統一用法以符一致,爾後使用省道公路編號稱呼時,簡稱請用「台1線」、「台3線」等,完整稱呼請用「省道台1線」、「省道台3線」等
- 發佈日期:2021-09-13
- 發佈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類 別:公告
- 公告日期:2021-09-13
- 主辦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依 據: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0年9月10日路規資字第1100112774號函辦理。
- 公告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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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交通部公路總局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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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1-09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