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公告】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須知
- 發佈日期:2025-12-23
- 發佈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類 別:公告
- 公告日期:2025-12-23
- 主辦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公告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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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發現有民眾在商家及街上發放傳單,傳單內容為65歲以上長者可申請”老人福利金8328元”,此為不實資訊!
⚠️此傳單非萬里區公所發放,亦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發放
※以下為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標準:
申請對象: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老人,得申請發給本津貼:
一、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
二、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:- 家庭總收入: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,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(114年度為新臺幣1萬6,900元)之1.5倍(新臺幣2萬5,350元),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.5倍(新臺幣3萬8,589元)
-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、投資及有價證券價值計算之合計金額:全家人口僅申請人1人時,未超過新臺幣250萬元;每增加1人,以增加新臺幣25萬元為限
-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:未超過合理之價值(114年度金額為675萬元)
三、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
四、未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
五、複查期間:當年度經區公所審查符合資格者,於當年度10月15日至12月31日由區公所主動協助辦理下半年度資格審查
※備註:- 全家人口包含申請人、配偶、一親等之直系血親(父母及子女)、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、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
- 領有榮民院外就養金,僅低收入戶1款得請領差額
- 與老農漁福利津貼、老年基本保證年金、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互斥,僅能擇一領取
※應備證件:- 申請人、代辦人身分證
- 申請人、代辦人印章
- 申請人郵局存簿
- 全家人口戶籍謄本
- 其他審查所需證明文件:
→申請人身心障礙手冊
→房屋租賃契約書
→全家人口有在學學生,檢附在學證明或學生證(蓋當學期註冊章)
→未設有戶籍之外籍配偶,檢附居留證
✅經審查符合申領資格者以申請人齊備證件日當月份起發給生活津貼:→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2萬5,350元者,每月補助8,329元
→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3萬8,589元者,每月補助4,164元
<以上為114年度審核標準,每年度審核標準不同>
如有任何疑問,請撥打(02)24922064分機334陳小姐,將有專人為您解答!
📌 官方資訊查詢管道:👉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—申辦e服務
https://service.ntpc.gov.tw/eservice/CaseData.action?itemId=110027👉官方網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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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5-12-23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