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新北市為辦理茶114年8月乾旱(遲發性)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教助地區
- 發佈日期:2025-10-22
- 截止日期:2025-11-05
- 發佈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類 別:公告
- 公告日期:2025-10-22
- 主辦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公告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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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新北市,救助項目為茶,以「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」所定特用作物(二)救助額度辦理救助,每公頃為5萬5,000元。
二、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:(一)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。
(二)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%以上者,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;未達20%者不予救助。
(三)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,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。
三、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:(一) 本所受理自114年10月22日起至11月5日,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所經建課辦理現金救助。
(二)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(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),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,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,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條規定向相關公所申請回復原狀,由公所核實認定後,逕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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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5-10-22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