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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萬里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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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新北市萬里區公所辦理偏鄉住民生活扶助金公告
  • 發佈日期:2026-03-27
  • 截止日期:2026-05-15
  • 發佈單位:萬里區公所
  • 類  別:公告
  • 公告日期:2026-03-27
  • 主辦單位:萬里區公所
  • 公告內容:
  • 依據新北市萬里區公所辦理偏鄉住民生活扶助金發放作業要點辦理
     
    申請日期:115年4月1日至115年5月15日止,逾期不受理。
    申請資格:
    1. 設籍本區滿一年之區民(114年5月15日(含)前戶籍遷入本區)。
    2. 新生兒於當年度5月15日(含)前出生並初設戶籍本區即可。
    3. 新住民設籍本區滿一年,且申請時與本區區民之婚姻關係仍存在。
    注意事項:
    1. 申請人114年5月15日(含)前戶籍遷入本區,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    2. 申請人114年5月16日(含)後至115年5月15日(含)前戶籍遷入本區,請於116年度提出申請。
    3. 新生兒115年5月15日(含)前出生並初設戶籍本區,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    4. 新生兒115年5月16日(含)後出生並初設戶籍本區,請於116年度申請。
    5. 符合資格者,於發放日期前戶籍遷出、死亡,即取消資格。
    6. 申請人依前款規定提出之資料不完備、帳號異動或註銷無法入帳者,經本所通知後,應於收受通知之日起二週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備者,本所得駁回其申請。
    應備證件:
    1. 申請人郵局、金山地區農會、萬里漁會存摺封面影本(擇一)。
    2. 申請人戶籍謄本(正本)、身分證(正本)及印章。
    3. 代辦人身分證(正本)及印章。
    4. 年滿18歲以上具行為能力者應匯入本人存摺,若匯入他人存摺,申請人需臨櫃親簽切結書。
    5. 新住民則需另附居留證(正本)及配偶戶籍謄本(正本)。
    受理單位:新北市萬里區公所(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)一樓櫃台辦理。
    發放日期:首發預計115年9月30日撥款入帳;加發預計115年10月2日撥款入帳。
    洽詢電話:(02)24922064分機112 張小姐
            (02)24922064分機113 楊小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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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6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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