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動車充電設備之產品安全
- 發佈日期:2025-11-07
- 截止日期:2026-06-30
- 發佈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類 別:公告
- 公告日期:2025-11-07
- 主辦單位:萬里區公所
- 公告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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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電動車充電設備之產品安全,經濟部公告產品安全驗證規定,經濟部於111年公告實施電動車充電設備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(VPC),自112年起台電公司受理用戶申請電動車充電設備時,需檢附設備VPC證書,並經竣工查驗核備後供電,爰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商品時,應向台電公司辦理用電申請及購買有貼附自願性檢驗標識之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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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5-11-07




